(1)高處作業吊籃必須由經技術培訓合格的人員操作、維護、保養。
(2)進入吊籃人員必須配備并索扣安全帶,安全帶扣在安全繩上,戴好安全帽。
(3)工作平臺嚴禁超載,負荷應大致均布。提升機、安全鎖、鋼絲繩等嚴禁帶病操作。
(4)在正常工作中、嚴禁觸動滑降裝置及用安全鎖剎車,工作平臺出現傾斜應及時調整。
(5)操作人員在工作平臺內使用電器設備時,低于500W的電器設備可在備用電源上使用,高于500W嚴禁使用備用電源,應用獨立電源供電。
(6)在高壓線周圍作業,請按當地電器規程實施,并申報有關部門批準,采取防范監護措施后,方可使用。
(7)工作平臺懸掛在空中時,嚴禁拆卸提升機,安全鎖、鋼絲繩等。由于故障確要進行修理的,應由經培訓合格的專職人員在落實安全可靠的措施下方可進行。
(8)吊籃不宜在粉塵、腐蝕性物質等環境中或雷雨及六級以上大風的環境下工作。
煙囪美化
(9)若在工作中發生工作鋼絲繩斷裂等緊急情況、操作人員應沉著冷靜,立即停機并安全撤離工作平臺,禁止繼續運行。設備問題由專職維修人員處理。
(10)使用結束后,關閉電源開關,鎖好電器箱,應將工作平臺下降至地面,并放松工作鋼絲繩。露天存放要做好防雨措施,避免雨水進入提升機、安全鎖、電器箱。
(11)吊籃下方地面為行人禁入區域,需做好隔離措施和明顯和警告標志。其它有關施工安全技術、現場操作安全措施、勞動保護及安全用電、消防等要求、嚴格按國家和地方頒布的有關規定執行。
(12)專職檢修人員應定期對整機各主要部件進行檢查,并做好記錄,發現故障,應以書面方式報修處理。
(13)每天工作結束時,應將工作平臺降至地面,使安全鎖擺臂處于松馳。
(14)工作平臺欄桿四周嚴禁用布以及其它不透風的材料圍住,以防增加風阻系數及安全隱患。
(15)工作鋼絲繩、安全鋼絲繩上下不得有焊渣和燒蝕現象,嚴禁將工作鋼絲繩、安全鋼絲繩作為電焊的低壓通電回路。
(16)使用過程中提升機、安全鎖內嚴禁進入砂漿、膠水、廢紙、油漆等異物。
(17)吊籃不允許作為載人和載物電梯用,不允許在吊籃上另設吊具。
(18)吊籃若要就近整體移位,必須先切斷電源,并將鋼絲繩從提升機和安全鎖內退出。
(19)插、拔電源線的航空插頭前,必須先切斷電源線的電源。
(20)作業中的吊籃突然斷電時,應立即切斷電源,防止恢復供電時發生意外。
(21)作業中的吊籃鋼絲繩卡在提升機內時,應立即停機,通知專業維修人員處理,不允許用反復升降操作強行排除故障。